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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* 贴子主题: 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惯例咨询
作者:qazwsx123456
题目: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惯例咨询
MAIL:876190645@qq.com
IP地址:222.177.24.*


问题内容:我公司拟进行危废处置、设备清洗拆除、土壤修复等事项整体招标项目,已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。现双方就招标代理合同条款有一些不同理解。

在此,请问,招标代理行业中,当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合同时,招标人是否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主张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/报酬的违约损失金额,而不是以招标代理服务费/报酬为限?或有无相关强制性约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。

比如,代理费30万,因代理机构违约,可能导致报表人损失超300万。招标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,当然愿意约定以损失为违约限度,是否可行?

请解答!非常感谢!

  发贴时间2018-10-19 14:58:53 
 ** 贴子回复

作者:friendlyball
题目:...
MAIL:mywallet@163.com
IP地址:106.38.121.*




要看双方合同怎么签的,以合同为准。
本着可以达成合同的目的,建议限于代理费的一定百分比之内。
举个例子,你请承运商运一车黄金,如果丢失的话要求承运商赔偿黄金本身而不是运费的话。合同金额太少承运商无法接受,太大托运人无法接受,其结果就是合同无法达成。






  发贴时间2018-10-31 16:05:27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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